“规划到户、责任到人”扶贫工作总结-机关部门个人总结
我市近日制定了贯彻全省扶贫开发“规划到户、责任到人”的工作实施方案,计划20XX年至20XX年,对我市挂点帮扶的韶关、云浮实施“规划到户、责任到人”的扶贫政策,采取“一村一策、一户一法”等综合扶贫措施,确保有80%以上被帮扶的贫困户年人均纯收入达到2500元以上,基本实现稳定脱贫,被帮扶的贫困村基本改变落后面貌。
一、拟向120条村投6000万元
我市的帮扶对象包括韶关、云浮两市共7个县(市)的120条贫困村,以及农村家庭年人均收入1500元以下的24814户贫困户、109459名贫困人口。
实施方案初步预算每村投入帮扶资金50万元,120条村共需投入6000万元,由市财政承担60%,镇(街道)财政承担40%。帮扶资金主要用于改善贫困村、贫困户基本生产生活条件,解决“行路难、住房难、饮水难、读书难”等,支持贫困村发展支柱产业,开展劳动力转移及劳动技能培训,促进贫困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,最终促进贫困户增收。
二、镇街落实挂村挂户责任人
此次“规划到户、责任到人”工作任务由32个镇(街道)承担。
被挂扶的每村每户都要有责任人,可以是工作小组,也可以是个人。责任人的主要职责是帮助制订发展规划,协调、跟踪有关部门落实相关扶持措施,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需要解决的问题,以及联系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工作等。
根据我市实际,责任人宜以工作小组为主要方式。镇(街道)财政和组织、人事部门根据工作需要,切实保障工作经费,配备、充实必要的.工作人员。选派3人至5人组成工作小组为挂村挂户责任人,代表本镇(街道)落实挂村挂户工作任务。工作小组不定期前往贫困村、贫困户开展挂村挂户的帮扶工作。
同时,待条件成熟时,由市委组织部向任务县各派出一名挂职副县长,专责我市“规划到户、责任到人”工作的统筹、协调,加大工作力度。
在帮扶过程中,我市将通过实施帮扶规划。
1、确保被帮扶的贫困户有稳定收入的主业,并实现稳定脱贫;确保贫困户危房完成改造;
2、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家庭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;确保贫困户家庭能参与当地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障;
3、确保贫困户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不辍学;
4、确保考上大中专院校的贫困家庭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;
5、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劳动力能参加免费职业技术培训,每户至少输出一个劳动力;
6、确保每一贫困户学会一至两门种养技术或者手工加工技术,提高种养劳动技能。
三、评议工作看《帮扶记录卡》
各任务单位每年不定期赴挂点帮扶方开展帮扶活动,及时填写《帮扶记录卡》,由村负责人、贫困户主和任务单位责任人共同签名,并作为评议挂点帮扶工作的重要依据。根据当地扶贫部门提供的贫困村、贫困户情况,登记造册,建立动态档案,纳入电脑管理,做到户有卡、村有册。